如何蒐集對方出軌證據
我們知道在離婚訴訟中,證明過錯的外遇離婚證據通常比較隱蔽,收集此類離婚證件的難度較大。無過錯方經常因為收集證據不足,導致法庭無法采信證據,造成要求賠償的目的難以實現。因此,應盡量收集各種離婚證據,形成有力的證據鏈條以便相互映證。當婚姻遭遇外遇時,盡量收集以下證據:(一)固定電子證據。
對於夫妻一方與外遇對象來往的手機短信內容、電子郵件內容、qq聊天記錄等,如果可能應該進行公證。
(二)保存文字證據。
夫妻一方在外遇行為突然被发現,礙於情面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若有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最好。另外其他單位,比如工作單位,婦聯等機構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文件材料。
(三)采集視聽證據。
比如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雙方交涉的錄音資料,外遇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像和照片等等。
(四)采集現場證據。
采集捉奸在床的現場證據,最好是拍攝錄像更能說明問題,此類證據采集難度很大,也較為容易引发激烈的現實沖突,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對此類證據采集方法爭議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