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對話紀錄可不可以當出軌的證據
出軌一直以來是個熱度不減的話題,常在新聞中能看到:“原配當街打小三”,“原配帶人酒店捉奸”等話題。有時,原配帶著一班人馬,蹲墻角、掐時間,好不容易搜集來的出軌證據。卻因為搜集手段不合法、搜集形式不正確等問題,難以適用。接下來就一起來看看,有哪些證據能證明婚內出軌吧。#出軌#
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等
現如今,通過微信等社交軟件進行來往比較普遍。出軌方與第三者往來的信件、郵件或者是聊天記錄往往都能在內容上證明出軌的事實。
但是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必須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否則法院也未必采信。
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
比如說,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发來的、发郵件的人真實身份是什麽等。
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在起訴離婚時憑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相關聊天記錄等外遇證據是很難被采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