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蹤蒐證可進行的業務
1、跟蹤1、跟蹤債務人,違反合同的公司職員、貸款和保險及其他詐騙涉案人員、經濟糾紛涉案人員、制假窩點人員;
2、情感欺騙人員、失蹤人員、婚姻過錯方;
3、調查子女是否吸毒、早戀、迷戀網絡遊戲、網戀、成績下滑的原因、是否有不良交往。及時掌握。
4、子女情況及時救助。對子女的暗中監護;
5、其在學校的行為規律;
6、其在學校的學業情況;
7、其有無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及其具體情況;
8、客戶指定人員的活動情況進行實時的跟蹤取證;
9、反跟蹤、反竊聽、反監控,幫助客戶擺脫被控制的被動局面,並找出幕後操縱者,讓客戶重新回到自由的陽光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