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進行行蹤蒐證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總會遇見各種各樣不同的事情,如,親人失蹤,欠錢的
人跑路等等,這時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調查行蹤,那麽應該如何調查呢?
一、通過家人查找
1、夫妻:直接首明來電的目的和原因
2、父母:亦可以道明來電目的及原因,但要看情況 • 3、兄弟姐妹。
4、其它人(包括、保姆,親戚及同屋人):不必說明來電之意,只透露是
他朋友有急事找就行了。
二、通過同事查找
1、不認識欠債人:要求其給出人事處電話,在人事處進行查找下落;
2、不能提供人事處電話的,要求找一個老員工聽電話;
3 認識欠債人:可直接道明來電原因,看對方是否合作;
4、對方不合作可過一段時間再換一個人來打。
5、如感覺對方有意包庇,下次致電時可留言,自稱是其“擔保人/聯系